COVID-19視障者急難救助金申請服務

COVID-19視障者急難救助金申請服務

本會(中華民國視障者家長協會)為關懷視障者及其家庭因受COVID-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導致其在生活、就業上陷入困境之急難狀況。
將與「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」資源連結,
編訂「COVID-19視障者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」(以下簡述此辦法),
期望能協助視障者及其家庭渡過因疫情影響之急難困境。

【COVID-19視障者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之說明摘要】

(一)申請方式
1.視障個案申請【視障確診個案】:
參照此辦法之申請方式說明,確診視障個案未領有商業防疫保險給付,且從事按摩未有企業進用或街頭藝人為優先,每名5000元,名額以50名為原則。

2.機構申請【視障家庭疫情特殊狀況個案】:
參照此辦法之申請方式說明,由社福機構、團體或學校之社工或老師提出申請,視障家庭因疫情而影響其生計者為優先,每戶5000元,名額以10名為原則。

(二)申請期程
1.受理申請作業:111年7月至7月底,備妥申請資料於受件截止日(以郵戳為憑)前提出。
2.申請案審查作業:111年8月至8月底,收件後經審查核定最終結果與補助額度。
3.撥付救助款作業:111年9月至9月底,電話通知審核通過之申請案,需提供轉帳資料並開立領據證明文件。

詳細申請辦法流程與表單請參考本會網站或電話洽詢本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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